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湖南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湘高企办【2008】2号),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湖南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进入公示期。截至公告日,公示期已满,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证书,公司将在收到证书和相关文件后即时披露。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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