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数量为0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于1999 年12 月24 日成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敬培;注册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丰大道18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00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车桥、独立悬架及传动轴等零部件及售后服务。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39%的股份。截至2008年12月31日,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81481.61万元,负债总额为38417.92万元,净资产为43063.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15%;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36343.90万元,净利润为3024.69万元。
三、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为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将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分批分次与该银行签订短期贷款协议,因此,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小于或等于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被担保方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该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