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 年5 月18 日接到控股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丰集团”)的函,主要内容如下:长丰集团拟进行资产重组,并签订重大协议,该协议内容涉及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等有关重大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5 月19 日(星期二)起停牌,直至有关各方正式签订上述协议,公司及有关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停牌时间不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最迟于2009 年5 月26 日(星期二)公告有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5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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