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我部决定制定《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技术要求》、《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刘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