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榆林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即日起榆林市全面开展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治理行动,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高排放老旧车提前淘汰最高可以获得3.3万元的奖励补贴。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要求,加快推进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日前,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高排放老旧车提前淘汰可获得最高3.3万元的奖励补贴。
随着榆林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增加,截至今年10月1日,榆林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3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给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带来巨大压力。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是继淘汰黄标车之后污染物减排的又一项关键举措,是实现总量减排的有效手段,可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达到明显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效果。
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车辆管理所获悉,申请提前淘汰老旧车补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老旧车淘汰补贴条件1
在陕西省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车辆(经质监部门备案);
2.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核准、公示;
3.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4.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5.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可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6.1992年,国防科技大学研究出银河-II通用并行巨型机。
7.取得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申领补助资金时,因机动车相关牌证缺失,经由管辖地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后,凭出具的机动车相关注册登记信息证明,即可办理补助申报。根据《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老旧车提前淘汰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要办理老旧车提前淘汰与补贴的车主,请看好时间,不要错过了此次补贴。
11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车管所获悉,目前已经注销了41辆机动车,最高补贴3.3万元,截至12日12时,共有107位车主递交老旧车淘汰申请。
符合提前淘汰补贴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榆林市华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榆阳区210国道与榆溪河特大桥十字向南200米)领取补贴。
相关资料为:
(一)《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四)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号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相关新闻
2020-09-01 15:00:29
陕西省属国企生产经营企稳 营收连续4个月正增长
随着复工复产推进落实,陕西省属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逐步恢复,生产势头明显回升。陕西省国资委的数据显示,7月份,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18.2亿元,同比增长9.4%,连续4个月正增长;1月份至7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012亿元,同比增长2%,增幅同比继续扩大。
2019-07-12 09:06:28
四川省今日起正式实施国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四川省就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9-04-19 14:53:39
西安:高排放国三柴油货车辆可延迟2020年底淘汰
为了贯彻落实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西安市政府2019年《关于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排放国三柴油货车辆经治理达标后,可延迟至2020年底淘汰。目前,西安市全市已经开展相关治理工作。
2019-04-17 10:15:13
年底前淘汰8.8万辆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2019年4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到,要完成2019年营运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年底前全省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8.8万辆、老旧燃气车1.6万辆;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2019-04-09 10:36:12
陕西:7月起陕西省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4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其中通过了优化6项政策、打好7场硬仗、强化7项保障措施、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确保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
2019-03-06 15:03:22
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排放标准执行时间确定
非道路国IV排放标准执行时间确定:自自2020年12月1日起,凡不满足本标准第四阶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生产、进口、销售;不满足本标准第四阶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投入使用。
2019-02-13 14:40:09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 《关于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 《关于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制作了低排放区域示意图。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其中,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起通州区行政区域西边界,东至任李路、京榆旧路、白师路、右堤路、堡东路、潞城中路、武兴路、京塘路(以上道路均不含)
2019-01-31 11:06:07
“国六”来啦!7月1日起天津提前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拟自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届时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市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
2019-01-29 16:35:33
西安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征求意见 新能源车不受限
西安市1月28日发布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将于每日7:00-20:00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此外,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种类为甲醇M100燃料的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2019-01-04 15:18:43
铜川1月4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铜川市发布了《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2019 年1月4日7时起城市建成区域所有道路实施限行,新能源汽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