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9〕11号),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决定在唐山市主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内部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开越路—南湖大道—唐丰南路—唐丰北路—大庆道合围区域。
二、以下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开越路,南湖大道(二环线至荷花南路),唐丰南路(南湖大道以北,原唐安南路),唐丰北路(大庆道以南,原唐安北路)。
三、建设北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原唐丰路)每天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四、以下区域内部所有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①兴源道(含)—友谊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兴源道(含)合围区域;
②新华道(含)—卫国路(含)—国防道(含)—学院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③朝阳道(含)—龙泽路(含)—建华道(含)—翔云道(含)—华岩路(含)—朝阳道(含)合围区域;
④煤医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华岩路(含)—煤医道(含)合围区域;
⑤新华道(含)—车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⑥西窑道(含)—缸窑路(含)—建华道(含)—河东路(含)—西窑道(含)合围区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新华道(站前路—滨河路)、建设路(龙华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华道—国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火炬路(龙华道—龙富南道)。
七、国安街(学院路—卫国路)全天禁止各类载货汽车通行。
八、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本公告所称小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九、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一、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4号)同时废止。
相关新闻
2019-08-22 14:45:07
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禁行通告!
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决定在唐山市主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2019-08-20 11:35:15
2022年氢燃料公交车/物流车等达到2500辆 河北氢能产业发展意见出炉
8月1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建成2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到2500辆,重载汽车实现一定规模示范;燃料电池实现在大型应急电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热电联供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开展氢气混入天然气管网、H-CNG加气站等民生用气、调峰用气的应用示范。
2019-08-13 11:59:24
交通部:河北打造35条以上多式联运线路
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多式联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开展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打造35条以上多式联运线路,培育5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
2019-06-03 10:25:24
河北7月1日起对轻型汽车实施国六B
5月2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b标准。
2019-05-31 09:12:44
河北确保年内新增ETC用户875万
5月30日,河北省召开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领导小组会议暨全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年内实现新增ETC用户875万、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85%以上。河北将于年内取消全省44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2个省内主线站,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推广应用ETC系统,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今年10月底前完成收费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和相关设施建设、通行
2019-04-22 15:40:36
河北省: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整治
4月19日下午,河北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河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整治的意见》。
2019-04-16 15:35:19
唐山:开启全域治超!持续到2019年底!
为深入推进生态唐山建设,奋力助推唐山高质量发展,针对唐山市公路超载超限问题相对突出的实际情况,唐山市从4月8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全域无超载超限城市创建统一行动。
2019-04-12 14:47:12
河北: 7月1日起将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河北省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今年河北省将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走深走实走细,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9-03-08 11:10:26
邯郸:2019年3月实施单双号限行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19年2月28日发布了《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通知提到,邯郸市将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其中,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2019-02-02 14:04:27
今天起,河北超限超载认定正式实行新标准!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范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2月1日零时起执行。《通知》主要对超限超载车辆计重收费中车货总重量限值部分进行了调整,其他部分计费方式和标准均未变化;对大件运输车辆的计费方式有所调整。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